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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P wanted judge to reject bail application by accused, judge wanted to grant bail. DPP insulted Judged says "your brains garbra?" Judge immediately issued arrest warrant to arrest the DPP, on something equivalent to Contempt of Court.
Now Higher Courts & AG got to come and resolve the crisis.
1st time ever this sort of show down.
The accused person Lao Sai Liao, I think defense lawyer must apply for trial under different judge and DPP.
https://tw.mobi.yahoo.com/news/破天荒-聲押意見不和-彰化法官當庭逮捕檢察官-085706845.html
破天荒!聲押意見不和 彰化法官當庭逮捕檢察官
鏡週刊|鏡週刊
2 小時56 分鐘前
彰化地檢署今天審理檢方聲請的一件羈押案件時,檢察官莊珂惠滔滔不絕陳述羈押必要後,但法官仍認為沒有羈押必要,蒞庭的女檢察官聽完法官裁示後氣炸,當庭痛罵承審法官陳彥志「你腦袋不清楚」,沒想到,此話一出,惹惱法官,法官破天荒諭知當庭逮捕檢察官,嚇得一旁法警不知所措。
本刊致電彰檢,發言人表示要先向檢察長報告。據了解,檢方聲請羈押的是一件重大刑案,院檢雙方對於法律意見爭執不下,法警見狀,急忙請院方刑庭行政庭長緊急處理,後來彰化地檢高層也介入,希望法官三思,法官仍斷然拒絕,決定要逮捕這名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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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連彰化地院院長都進行調解,最後,法官改將檢座諭知請回,這名檢座最後才被彰檢的襄閱跟公訴主任帶走,不過,這位檢座仍很不服氣,直說「你把我上銬啊!」
據了解,該名法官是司訓所49期結業,檢察官是代表地檢署蒞庭論告,和法官因法條與事證爭執是很正常的情形,若雙方爭辯不下,理應可宣布暫時休庭,讓雙方冷靜,從未發生法官因蒞庭意見不和,而當庭逮捕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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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歧見傳法官當庭逮捕檢察官 法院澄清
The Central News Agency 中央通訊社|中央社
1 小時7 分鐘前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日電)彰化地檢署一名莊姓女檢察官偵辦一起兒少保護案件,向彰化地院法官聲請將犯嫌羈押,陳姓法官不准,兩人爭執,傳出法官下令逮捕檢察官,不過院方澄清,法官未下令逮捕上銬。
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今天指出,法官和檢察官對於是否羈押有歧見,兩人爭論,法官認為檢察官用語過當,涉犯侮辱公署罪,經院方法警通報,院檢雙方協商後,法官未下令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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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起因於彰化地檢署一名莊姓女檢察官偵辦一起兒少保護案件,檢察官認為一名犯嫌涉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法院的陳姓法官卻裁定交保,兩人對於該不該羈押有歧見,因而發生爭執,法警見狀趕緊通報院檢雙方,院檢經協商後解決爭議。
彰化地方法院發言人王義閩澄清,法官並沒有要求逮捕上銬檢察官,而是要求檢察官道歉;至於與法官發生爭吵的莊姓女檢察官,在同事眼中是一名嫉惡如仇的檢察官。
一名曾任檢察官的法界人士指出,刑法上的侮辱公署罪,指的是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不過羈押庭只有檢察官、法官、被告以及律師在場,是否構成「公然」的條件,有討論的空間。
這名法界人士表示,他是第一次聽到檢察官在庭上和法官對於是否羈押產生爭執,通常檢察官如果聲請羈押不成,不會當場和法官發生爭執,而是再寫聲請書,再度聲請羈押。(編輯:唐聲揚)10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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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mobi.yahoo.com/news/破天荒彰化地院法官意圖逮捕檢察官協商後暫緩-095932745.html
破天荒彰化地院法官意圖逮捕檢察官協商後暫緩
中廣新聞網
1 小時50 分鐘前
彰化地檢署審理一起兒少保護案,並向院方聲請將涉嫌加害者收押,不料在院方召開羈押庭時,承審的陳姓法官和承辦的莊姓檢察官意見不同,當庭引起爭論,陳姓法官質疑莊檢察官涉嫌「侮辱公署」,意圖逮捕莊檢察官,經院檢雙方協調並沒有實質執行。
(李河錫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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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表示,這起法官當庭意圖逮捕檢察官的爭議,起因是莊姓女檢察官在偵辦一起兒少保護案件時,為保護被害者依職權向院方聲押涉案嫌犯,當承審的陳姓法官審理後,則是諭知交保,引發蒞庭執行職務的莊姓女檢察官相當不滿,雙方發生爭論,因陳姓法官認為莊檢察官「情緒性用語」過當,涉有「侮辱公署」之嫌,要求檢察官當庭道歉,否則將成為觸及「侮辱公署」的現行犯,可能會被當庭逮捕,因雙方堅持不下,經院檢雙方召開協談相關發定程序,陳姓法官並沒實質下令執行逮捕令;林漢強主任表示,檢方尊重承審法官,如認為檢察官有逾越職權、言詞過當,可依法定程序向檢方提告,將會受理偵辦。
事後根據檢方調查,林漢強主任檢察官表示,莊姓女檢察官在庭上是依照職務「對事不對人」進行激辯,並沒有「侮辱公署」之故意;彰化地院發言人王義閔則強調,全案並不向外界所謠傳,有發官當庭上銬檢察官,根本就不符法定程序,而是先要求檢察官道歉,引發雙方認知不同;因此將尊重承審法官的職權,是否確定簽準「侮辱公署」之實證後,再研議是否移送檢方啟動偵辦。
(攝影:李河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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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今天指出,法官和檢察官對於是否羈押有歧見,兩人爭論,法官認為檢察官用語過當,涉犯侮辱公署罪,經院方法警通報,院檢雙方協商後,法官未下令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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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方法院發言人王義閩澄清,法官並沒有要求逮捕上銬檢察官,而是要求檢察官道歉;至於與法官發生爭吵的莊姓女檢察官,在同事眼中是一名嫉惡如仇的檢察官。
一名曾任檢察官的法界人士指出,刑法上的侮辱公署罪,指的是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不過羈押庭只有檢察官、法官、被告以及律師在場,是否構成「公然」的條件,有討論的空間。
這名法界人士表示,他是第一次聽到檢察官在庭上和法官對於是否羈押產生爭執,通常檢察官如果聲請羈押不成,不會當場和法官發生爭執,而是再寫聲請書,再度聲請羈押。(編輯:唐聲揚)10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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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根據檢方調查,林漢強主任檢察官表示,莊姓女檢察官在庭上是依照職務「對事不對人」進行激辯,並沒有「侮辱公署」之故意;彰化地院發言人王義閔則強調,全案並不向外界所謠傳,有發官當庭上銬檢察官,根本就不符法定程序,而是先要求檢察官道歉,引發雙方認知不同;因此將尊重承審法官的職權,是否確定簽準「侮辱公署」之實證後,再研議是否移送檢方啟動偵辦。
(攝影:李河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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