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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y said that unless Chen Shui Bian is locked up in prison, the bribing bankers and tycoons dare not come out in confession and give evidence against Chen Shui Bian.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16/5/1baq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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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inc-utility_link.jake --> <!--(begin) inc-article_content.jake --> 特偵組:不隔離扁 馬永成恐不敢吐實
<label></label> 更新日期:<q>2008/12/16 20:24</q>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台北地院裁定前總統陳水扁無保釋放,特偵組今天向高院提起抗告。抗告書指出,陳水扁在案發初期,即要求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等人作偽證,若不將他隔離,證人恐不敢吐實。
抗告書表示,陳水扁為卸任總統,他在任內掌人事任免,可統御百官;控政策制定,足影響萬民。陳水扁貪腐所涉違法亂紀弊端,多不勝數,其中尚於檢方偵辦中的,還有二次金改、企業行賄、機密外交等重大案件,另有鉅額國內、外資產有待追查。
抗告書指出,陳水扁在查黑中心及特偵組分別偵辦的國務機要費案的過程中,曾提出3項、6項及56項秘密外交由國務費支出的不同說法。但事後查證,多為偽造。其中,最明確者即為所謂南線專案,陳水扁勾串曾天賜、種村碧君、「甲君」龔金源、「乙君」吳文清,均非檢察官能在事前具體指明。
檢方認為,承審法院罔顧陳水扁這種串證特性,仍要求檢察官必需具體指明被告有何特定串證對象,否則即認定他沒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顯然不切實際。
檢方再以同案被告陳鎮慧、林德訓、馬永成、蔡銘哲、吳景茂為例,強調陳水扁在案發初期即積極指示這些人配合他規畫的答辯作偽證,且轉達要求其他證人作一致陳述,如果不隔絕陳水扁與證人接觸,恐怕馬永成等人至今不敢吐實。
檢方也舉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為例,指出法院當時並未准許檢方羈押杜麗萍的聲請,結果造成杜麗萍一時無法承受壓力,竟率爾輕生,雖幸未死,但已足見涉案其他被告、證人因此所受心理上的巨大影響力。
抗告書也指出,陳水扁為了兔脫自己與妻子吳淑珍的刑責,在去年12月及今年1、2月間自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獲悉海外情資後,隨即將吳景茂帳戶內的191萬餘美元轉匯到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的海外帳戶內,藉以湮滅曾收受賄款及洗錢的事證。
抗告書表示,本案仍有5億7000萬元的去向尚待追查,衡諸陳水扁在獲悉洗錢情事遭查覺後,便立即設法湮滅事證的行為看,若陳水扁在本件審判中未予羈押,有可能循前例繼續湮滅收賄及洗錢的事證。
抗告書說,承審法院或因起訴當天未及詳閱卷證而有疏漏,兼以開庭時偏重辯護人的政治性陳述,不公平對待兩造,未予公訴人合理法律論述空間,即認陳水扁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顯有違誤。97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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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台北地院裁定前總統陳水扁無保釋放,特偵組今天向高院提起抗告。抗告書指出,陳水扁在案發初期,即要求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等人作偽證,若不將他隔離,證人恐不敢吐實。
抗告書表示,陳水扁為卸任總統,他在任內掌人事任免,可統御百官;控政策制定,足影響萬民。陳水扁貪腐所涉違法亂紀弊端,多不勝數,其中尚於檢方偵辦中的,還有二次金改、企業行賄、機密外交等重大案件,另有鉅額國內、外資產有待追查。
抗告書指出,陳水扁在查黑中心及特偵組分別偵辦的國務機要費案的過程中,曾提出3項、6項及56項秘密外交由國務費支出的不同說法。但事後查證,多為偽造。其中,最明確者即為所謂南線專案,陳水扁勾串曾天賜、種村碧君、「甲君」龔金源、「乙君」吳文清,均非檢察官能在事前具體指明。
檢方認為,承審法院罔顧陳水扁這種串證特性,仍要求檢察官必需具體指明被告有何特定串證對象,否則即認定他沒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顯然不切實際。
檢方再以同案被告陳鎮慧、林德訓、馬永成、蔡銘哲、吳景茂為例,強調陳水扁在案發初期即積極指示這些人配合他規畫的答辯作偽證,且轉達要求其他證人作一致陳述,如果不隔絕陳水扁與證人接觸,恐怕馬永成等人至今不敢吐實。
檢方也舉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為例,指出法院當時並未准許檢方羈押杜麗萍的聲請,結果造成杜麗萍一時無法承受壓力,竟率爾輕生,雖幸未死,但已足見涉案其他被告、證人因此所受心理上的巨大影響力。
抗告書也指出,陳水扁為了兔脫自己與妻子吳淑珍的刑責,在去年12月及今年1、2月間自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獲悉海外情資後,隨即將吳景茂帳戶內的191萬餘美元轉匯到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的海外帳戶內,藉以湮滅曾收受賄款及洗錢的事證。
抗告書表示,本案仍有5億7000萬元的去向尚待追查,衡諸陳水扁在獲悉洗錢情事遭查覺後,便立即設法湮滅事證的行為看,若陳水扁在本件審判中未予羈押,有可能循前例繼續湮滅收賄及洗錢的事證。
抗告書說,承審法院或因起訴當天未及詳閱卷證而有疏漏,兼以開庭時偏重辯護人的政治性陳述,不公平對待兩造,未予公訴人合理法律論述空間,即認陳水扁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顯有違誤。97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