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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自比翁山蘇姬願軟禁 雄辯3小時續押 三不未奏效
NOWnews 更新日期:"2009/09/25 11:2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即使答應公設辯護人要乖乖配合法官,但急著擺脫2185的前總統陳水扁,在法庭上滔滔雄辯逾三小時,低姿態採哀兵政策,說他一定隨傳隨到,只要放了他,就算像緬甸民主運動領袖翁山蘇姬一樣被軟禁,或是戴電子腳鐐他都願意,但是當合議庭裁定羈押時,扁臉色發白癱坐在被告席上,以「不走、不簽、不下車」方式,直到25日凌晨零時20分才回到台北看守所舍房。
合議庭裁定羈押的理由,是有證據顯示扁家在海外仍有鉅款,且有相當程度的隱匿,裁定繼續羈押。
台北地方法院24日上午將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以及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給款扁家買官案,移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院中午經由公開抽籤,交由審判長鄧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鳴、陪席法官潘翠雪的合議庭審理。
一早從台北看守所移訊的陳水扁,原本臉色一派輕鬆,下午當審判長要他陳述上訴理由時,扁再度以連珠砲式的言詞為己辯護,重彈國務機要費是特別費性質的舊調,調侃自己做總統怎麼這麼沒用,連他在廁所擦屁股的濕紙巾、官邸書房50元的防撞墊、電蚊拍的電池都要他自己負責,否則就是貪汙,他無法想像總統這麼衰!
此外,特偵組起訴他侵占機密外交款,阿扁也說金額與匯款時間根本兜不攏,「竹竿裝菜刀,這樣公平嗎?合理嗎?」阿扁表示,他擔任總統後,前幾年的出訪,陳致中都還在台大求學或是當兵,特偵組說他拿到零用金後就轉給吳淑珍匯給陳致中,但是陳致中人在國內,要怎麼匯?而且出訪零用金都用在機密外交以及與友邦政要互動上,不可能叫人家開收據。
對於吳淑珍到底有沒有匯款給陳致中,陳水扁強調,他自己絕對不是個嗜財如命的人,而且也相信總統夫人周美青匯款給美國的女兒,馬總統也不會知情。
陳水扁關了300多天,想離開台北看守所的心愈來愈強烈,承諾的話就像支票一樣一張一張開,他願意把他的錢全部捐出來,甚至他不是個貪圖享樂的人,他是個生活簡單的人,如果一些卸任元首的禮遇都不要享受都沒有關係,他只希望能夠恢復當一個平凡人。
講著講著,陳前總統開始狂打悲情牌,他說,「要註銷我的護照,戴什麼腳鐐的,我都願意配合」,「我也會隨傳隨到,即使生病絕對不請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我都可以,只希望能夠具保,就算軟禁在家,像緬甸民主運動領袖翁山蘇姬也可以。」
當聽到檢方以重罪的理由要求繼續羈押時,阿扁氣憤地指蘇案三人被判死刑的人都可以到處趴趴走,刑事訴訟法規定重罪羈押,但以特別費案為例,前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多位部長都被起訴,都是5年以上重罪,卻仍可自由出入國境,為何還要再羈押他?
扁陳述上訴理由,一開口就是一個半小時,合議庭想休息,他還說不需要,繼續滔滔雄辯逾三小時,好話壞話說盡也豁出去了,卸任元首的面子不重要,陳水扁只想要自由,但是裁定前後卻判若兩人。
當合議庭裁定羈押,阿扁馬上臉色發白、癱坐在被告席上,隨後採取消極抗議,先是稱病又拒看筆錄及簽名,返回看守所時不下車進舍房,要求進醫務室,直到凌晨零時廿分才回舍房。沒想到最後期望重重落空,他只能失落的繼續回去當[COLOR="_______"]2185[/COLOR]:p。合議庭認為有證據顯示扁家在海外仍有鉅款,且有相當程度的隱匿,裁定繼續羈押。
扁自比翁山蘇姬願軟禁 雄辯3小時續押 三不未奏效
NOWnews 更新日期:"2009/09/25 11:2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即使答應公設辯護人要乖乖配合法官,但急著擺脫2185的前總統陳水扁,在法庭上滔滔雄辯逾三小時,低姿態採哀兵政策,說他一定隨傳隨到,只要放了他,就算像緬甸民主運動領袖翁山蘇姬一樣被軟禁,或是戴電子腳鐐他都願意,但是當合議庭裁定羈押時,扁臉色發白癱坐在被告席上,以「不走、不簽、不下車」方式,直到25日凌晨零時20分才回到台北看守所舍房。
合議庭裁定羈押的理由,是有證據顯示扁家在海外仍有鉅款,且有相當程度的隱匿,裁定繼續羈押。
台北地方法院24日上午將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以及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給款扁家買官案,移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院中午經由公開抽籤,交由審判長鄧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鳴、陪席法官潘翠雪的合議庭審理。
一早從台北看守所移訊的陳水扁,原本臉色一派輕鬆,下午當審判長要他陳述上訴理由時,扁再度以連珠砲式的言詞為己辯護,重彈國務機要費是特別費性質的舊調,調侃自己做總統怎麼這麼沒用,連他在廁所擦屁股的濕紙巾、官邸書房50元的防撞墊、電蚊拍的電池都要他自己負責,否則就是貪汙,他無法想像總統這麼衰!
此外,特偵組起訴他侵占機密外交款,阿扁也說金額與匯款時間根本兜不攏,「竹竿裝菜刀,這樣公平嗎?合理嗎?」阿扁表示,他擔任總統後,前幾年的出訪,陳致中都還在台大求學或是當兵,特偵組說他拿到零用金後就轉給吳淑珍匯給陳致中,但是陳致中人在國內,要怎麼匯?而且出訪零用金都用在機密外交以及與友邦政要互動上,不可能叫人家開收據。
對於吳淑珍到底有沒有匯款給陳致中,陳水扁強調,他自己絕對不是個嗜財如命的人,而且也相信總統夫人周美青匯款給美國的女兒,馬總統也不會知情。
陳水扁關了300多天,想離開台北看守所的心愈來愈強烈,承諾的話就像支票一樣一張一張開,他願意把他的錢全部捐出來,甚至他不是個貪圖享樂的人,他是個生活簡單的人,如果一些卸任元首的禮遇都不要享受都沒有關係,他只希望能夠恢復當一個平凡人。
講著講著,陳前總統開始狂打悲情牌,他說,「要註銷我的護照,戴什麼腳鐐的,我都願意配合」,「我也會隨傳隨到,即使生病絕對不請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我都可以,只希望能夠具保,就算軟禁在家,像緬甸民主運動領袖翁山蘇姬也可以。」
當聽到檢方以重罪的理由要求繼續羈押時,阿扁氣憤地指蘇案三人被判死刑的人都可以到處趴趴走,刑事訴訟法規定重罪羈押,但以特別費案為例,前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多位部長都被起訴,都是5年以上重罪,卻仍可自由出入國境,為何還要再羈押他?
扁陳述上訴理由,一開口就是一個半小時,合議庭想休息,他還說不需要,繼續滔滔雄辯逾三小時,好話壞話說盡也豁出去了,卸任元首的面子不重要,陳水扁只想要自由,但是裁定前後卻判若兩人。
當合議庭裁定羈押,阿扁馬上臉色發白、癱坐在被告席上,隨後採取消極抗議,先是稱病又拒看筆錄及簽名,返回看守所時不下車進舍房,要求進醫務室,直到凌晨零時廿分才回舍房。沒想到最後期望重重落空,他只能失落的繼續回去當[COLOR="_______"]2185[/COLOR]:p。合議庭認為有證據顯示扁家在海外仍有鉅款,且有相當程度的隱匿,裁定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