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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劳向雇主索偿个案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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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storyhighlight--><!-- CONTENT : start -->尽管本地大多行业在去年经济衰退期间都受到波及,不过入禀劳工法庭向雇主索偿的本地员工不增反减,这相信是因为政府去年推出多项有利本地员工的措施,有助减少因被拖欠工资或裁员而引起的劳资纠纷。
不过,向雇主索偿的外籍劳工人数激增,索偿个案从2007年的1300起,增加到2008年的2600起,去年更是创下过去三年来的新高,达3700起。
人力部把外劳索偿激增现象归咎于经济不景气以及近年来外劳队伍快速扩大,不过专照顾落难外劳的非盈利组织却认为,不少聘用外劳的雇主不遵从劳工法令也是一个重要导因,它吁请当局加设刑罚惩处那些不遵守雇佣标准的雇主。
“情义之家”执行理事长范国瀚指出,除了拖欠薪金,一些常见的问题包括:雇主公然漠视本地劳工法令,给外劳拟定明显对他们不公平的雇佣合约;另外不少雇主在处理跟外劳之间的劳资纠纷时也经常很不专业,透过“罚款”扣薪水这种方式来惩处外劳。
外籍劳工主要是因为要向雇主追讨被拖欠的薪金而向劳工法庭申请索偿。人力部告诉本报,其实有超过90%案件在未上庭前经由调解解决,只有6%(大约220多起)案件最终需由劳工法庭审理判决。
跟一般法庭不同的是,劳工法庭是一个行政裁决所(administrative tribunal),所有案件由人力部属下的助理劳工总监主审。为了对那些没有能力聘用律师的工人公平,在劳工法庭上,无论雇主或员工都不得有律师代表。
人力部劳工法庭助理劳工总监黄圆顺受访时指出,审理涉及外劳案件最常碰到的问题是缺乏工人的出勤纪录。由于雇主通常是做小本经营,没有建立正式的“打卡”计算工时制度,所以要如何证明工人工作了几个小时、有没有加班并不容易。
黄圆顺指出,工资收据上资料的真伪也经常成为争议点。有时一些工人会辩称雇主迫使他们在空白收据上签字,然后擅自报大工资数目,另外也有工人声称雇主在收据上伪造他们的签名。
碰到这类情况,黄圆顺说他会将案件延期,建议劳资双方向警方报案,待案件调查完成后才续审。不过幸好这类案件不多,大约只有5%。
面对不熟悉法律程序、不懂得如何将证据呈堂的雇主和工人,要如何厘清这些案件也不简单。黄圆顺说,他通常只能透过双方说辞、证人供词以及书面证据来进行判决。
他曾经判给外籍劳工的最高赔偿额是两万元。该案件涉及三名以S准证(月薪至少1800元)入境的中国籍劳工,他们申诉在加东一档叻沙摊位工作整一年没有领过薪水,而雇主则辩称自己生意不好、资金用来偿还其他债务所以无法支付薪水。
在研究了相关证据后,黄圆顺宣判该名雇主支付三人各两万元薪金。
整体来说,要是综合本地员工和外籍劳工的案件,劳工法庭开庭审理的索偿案件数目有减少趋势:2003年沙斯肆虐期间有多达4400起,2007年减少到3980起,2008年进一步下降到2082起,去年则只有1894起。
劳工法庭去年共为1524名本地员工向他们的雇主索回近150万元款项,2008年则有1600名本地员工获得劳工法庭援助索回同样近150万元工资。
黄圆顺指出,政府为帮助本地员工保住饭碗而推出的多项计划,如聘用本地员工才能领取的雇用补贴(Jobs Credit)、为帮助有冗员的公司减少人力成本的技能提升与应变计划(SPUR),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员工被拖欠工资或遭裁退的情况发生。
更多报道,请翻阅26.04.2010的《联合早报》。
外劳向雇主索偿个案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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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向雇主索偿的外籍劳工人数激增,索偿个案从2007年的1300起,增加到2008年的2600起,去年更是创下过去三年来的新高,达3700起。
人力部把外劳索偿激增现象归咎于经济不景气以及近年来外劳队伍快速扩大,不过专照顾落难外劳的非盈利组织却认为,不少聘用外劳的雇主不遵从劳工法令也是一个重要导因,它吁请当局加设刑罚惩处那些不遵守雇佣标准的雇主。
“情义之家”执行理事长范国瀚指出,除了拖欠薪金,一些常见的问题包括:雇主公然漠视本地劳工法令,给外劳拟定明显对他们不公平的雇佣合约;另外不少雇主在处理跟外劳之间的劳资纠纷时也经常很不专业,透过“罚款”扣薪水这种方式来惩处外劳。
外籍劳工主要是因为要向雇主追讨被拖欠的薪金而向劳工法庭申请索偿。人力部告诉本报,其实有超过90%案件在未上庭前经由调解解决,只有6%(大约220多起)案件最终需由劳工法庭审理判决。
跟一般法庭不同的是,劳工法庭是一个行政裁决所(administrative tribunal),所有案件由人力部属下的助理劳工总监主审。为了对那些没有能力聘用律师的工人公平,在劳工法庭上,无论雇主或员工都不得有律师代表。
人力部劳工法庭助理劳工总监黄圆顺受访时指出,审理涉及外劳案件最常碰到的问题是缺乏工人的出勤纪录。由于雇主通常是做小本经营,没有建立正式的“打卡”计算工时制度,所以要如何证明工人工作了几个小时、有没有加班并不容易。
黄圆顺指出,工资收据上资料的真伪也经常成为争议点。有时一些工人会辩称雇主迫使他们在空白收据上签字,然后擅自报大工资数目,另外也有工人声称雇主在收据上伪造他们的签名。
碰到这类情况,黄圆顺说他会将案件延期,建议劳资双方向警方报案,待案件调查完成后才续审。不过幸好这类案件不多,大约只有5%。
面对不熟悉法律程序、不懂得如何将证据呈堂的雇主和工人,要如何厘清这些案件也不简单。黄圆顺说,他通常只能透过双方说辞、证人供词以及书面证据来进行判决。
他曾经判给外籍劳工的最高赔偿额是两万元。该案件涉及三名以S准证(月薪至少1800元)入境的中国籍劳工,他们申诉在加东一档叻沙摊位工作整一年没有领过薪水,而雇主则辩称自己生意不好、资金用来偿还其他债务所以无法支付薪水。
在研究了相关证据后,黄圆顺宣判该名雇主支付三人各两万元薪金。
整体来说,要是综合本地员工和外籍劳工的案件,劳工法庭开庭审理的索偿案件数目有减少趋势:2003年沙斯肆虐期间有多达4400起,2007年减少到3980起,2008年进一步下降到2082起,去年则只有1894起。
劳工法庭去年共为1524名本地员工向他们的雇主索回近150万元款项,2008年则有1600名本地员工获得劳工法庭援助索回同样近150万元工资。
黄圆顺指出,政府为帮助本地员工保住饭碗而推出的多项计划,如聘用本地员工才能领取的雇用补贴(Jobs Credit)、为帮助有冗员的公司减少人力成本的技能提升与应变计划(SPUR),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员工被拖欠工资或遭裁退的情况发生。
更多报道,请翻阅26.04.2010的《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