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12/143/2t613.html
「少將A軍品回家」 少女電郵總統 檢舉父親貪污
<label> </label> 更新日期:<q>2011/06/12 06:30</q> 蘋果日報
<table class="left" cellspacing="0"> <tbody><tr><td><label> </label></td></tr> </tbody></table>【綜合報導】退役海軍少將郭文中的15歲女兒,上月中寫信向馬英九總統「大義滅親」,檢舉父親在少將任職期間,多次將日用軍品帶回家,她覺得「實在有辱國軍名譽」,並問馬總統「這算不算另類貪污啊?」軍事法院檢察署日前已展開調查;郭文中昨則喊冤表示,所有指控子虛烏有,「很可笑、莫名其妙」。
遭女兒指控的郭文中(56歲),曾任海軍成功級飛彈巡防艦光華艦艦長、國防部參謀本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助理次長,並曾當選國軍楷模,2002年於前總統陳水扁任內晉升少將,去年退伍。他與許姓妻子結婚17年,上月13日離婚,兩個女兒歸妻子撫養。
家裡一堆軍棉被
上月15日,郭的長女Jessica寫信給總統,劈頭就問:「身為三軍統帥的您,是否可撥空管理旗下國軍弟兄呢?因為據我所知,有一位退休海軍少將於任職期間,多次將屬於國家物品帶回家,雖然只是一些生活日常用品,但是本人覺得實在有辱國軍名譽。」
Jessica和母親指控,郭將被套、棉被、睡袋及軍毯等軍品帶回家。Jessica向《蘋果》說,在她眼中海軍少將的官威很高,「應該不會做出類似貪污的事情。」「堂堂一位海軍少將,竟然把公家物品A回家,實在有損國軍名譽!」
Jessica說,父親給她的印象很模糊,從小見面次數有限,她氣不過父親這種偷竊行徑,才決定寫電子郵件給總統,揭露父親的不當行徑。
《蘋果》日前到許女士南港住家直擊,發現屋內堆放許多海軍標幟軍品,包括7件被套、3條棉被、4個睡袋及2條羊毛毯。許女指這些物品都是郭2002年擔任少將後陸續帶回家,她曾勸郭不要再拿了,「否則很難教小孩」,郭當時允諾,沒想到下次又帶一堆軍品回家。
郭否認所有指控
許女士表示,她在台北大安區與南港都有房子,5年前與先生分居後就沒住南港,但常回去打掃,卻陸續發現多出一堆軍品,先生後來又帶回影印紙、除濕機,「這種行徑實在太丟臉!」帶回的影印紙,女兒「從幼稚園用到17歲還用不完」。
郭文中昨否認所有指控,表示已8、9年沒回家,家中發生什麼事不清楚,且這些東西在軍品店都可買得到,家中怎麼會有,他不知道,此事已進入法律訴訟程序中,他會交給律師處理。
軍方人士昨質疑這些軍品都非常新,與一般庫存品不太一樣。《蘋果》昨到高雄市左營大路附近查訪,「祥暉三軍百貨」業者表示,被套、軍毯和睡袋等軍品,一般軍品店都買得到。
貪小便宜划不來
許女士昨晚得知郭文中與軍方人士說法後不滿表示,品相很新是因為「從來都沒用過!」至於哪裡有軍品可買「我怎麼會知道?」她說,如果這件事她跟女兒都做假,可是要吃官司的。
一 名軍方官員表示,依據「國軍後勤補給」規定,軍品分為消耗與非消耗品,消耗品包括按時撥發的制服、內衣褲、鞋襪等,是供志願役官兵個人使用,不必繳回,非 消耗性的團體用品則須繳回,不能帶離部隊。他說,郭被指控帶回家的軍品除睡袋在外島部隊被列為個人抗寒裝備,屬消耗性軍品不必繳回,其他確實不能被帶離部 隊。
軍方人士強調,郭文中官拜海軍少將,若不含海勤加給,月薪至少11萬元,而被控帶回家的軍品加起來,總價約1萬元,很難想像會貪這種小便宜。但一名海軍前艦長直言,長期以來一般軍品管控並不嚴格,且消耗性軍品有使用年限,把核銷掉的棉被帶回家本來就不易被發現。
立委林郁方昨說:「當上將軍若還貪這種小便宜,實在划不來」,所有軍官都應潔身自愛。國防大學戰略研究所前所長扶台興也抨擊,「膽子大就貪大、膽子小就貪小便宜」,若軍中文化再不改變,未來軍紀問題只會更嚴重。
海軍官員昨表示,上月底接獲郭家人檢舉後,就立刻由監察部門派員調查,本月8日將全案移交軍事檢察官偵辦。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全案已交由海軍調查處理,「如果查證屬實,一定依法辦理。」 依軍法可判7年
律師岳珍表示,竊取軍品恐涉及業務侵占或竊盜罪嫌,需受軍法審判,依法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若在2006年7月以後的偷竊行為,將面臨一罪一罰的處置。
郭文中 小檔案
年齡:56歲
學歷:海軍官校正66年班
軍階:2010年少將退役
家庭:離婚,與前妻育有二女
經歷
.劍龍級潛艦海虎號副艦長
.「光華一號」成功級飛彈巡防艦艦長
.海軍官校教育長
.國防部參謀本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助理次長
.曾當選國軍楷模
資料來源:郭文中前妻許女士
「少將A軍品回家」 少女電郵總統 檢舉父親貪污
<label> </label> 更新日期:<q>2011/06/12 06:30</q> 蘋果日報
<table class="left" cellspacing="0"> <tbody><tr><td><label> </label></td></tr> </tbody></table>【綜合報導】退役海軍少將郭文中的15歲女兒,上月中寫信向馬英九總統「大義滅親」,檢舉父親在少將任職期間,多次將日用軍品帶回家,她覺得「實在有辱國軍名譽」,並問馬總統「這算不算另類貪污啊?」軍事法院檢察署日前已展開調查;郭文中昨則喊冤表示,所有指控子虛烏有,「很可笑、莫名其妙」。
遭女兒指控的郭文中(56歲),曾任海軍成功級飛彈巡防艦光華艦艦長、國防部參謀本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助理次長,並曾當選國軍楷模,2002年於前總統陳水扁任內晉升少將,去年退伍。他與許姓妻子結婚17年,上月13日離婚,兩個女兒歸妻子撫養。
家裡一堆軍棉被
上月15日,郭的長女Jessica寫信給總統,劈頭就問:「身為三軍統帥的您,是否可撥空管理旗下國軍弟兄呢?因為據我所知,有一位退休海軍少將於任職期間,多次將屬於國家物品帶回家,雖然只是一些生活日常用品,但是本人覺得實在有辱國軍名譽。」
Jessica和母親指控,郭將被套、棉被、睡袋及軍毯等軍品帶回家。Jessica向《蘋果》說,在她眼中海軍少將的官威很高,「應該不會做出類似貪污的事情。」「堂堂一位海軍少將,竟然把公家物品A回家,實在有損國軍名譽!」
Jessica說,父親給她的印象很模糊,從小見面次數有限,她氣不過父親這種偷竊行徑,才決定寫電子郵件給總統,揭露父親的不當行徑。
《蘋果》日前到許女士南港住家直擊,發現屋內堆放許多海軍標幟軍品,包括7件被套、3條棉被、4個睡袋及2條羊毛毯。許女指這些物品都是郭2002年擔任少將後陸續帶回家,她曾勸郭不要再拿了,「否則很難教小孩」,郭當時允諾,沒想到下次又帶一堆軍品回家。
郭否認所有指控
許女士表示,她在台北大安區與南港都有房子,5年前與先生分居後就沒住南港,但常回去打掃,卻陸續發現多出一堆軍品,先生後來又帶回影印紙、除濕機,「這種行徑實在太丟臉!」帶回的影印紙,女兒「從幼稚園用到17歲還用不完」。
郭文中昨否認所有指控,表示已8、9年沒回家,家中發生什麼事不清楚,且這些東西在軍品店都可買得到,家中怎麼會有,他不知道,此事已進入法律訴訟程序中,他會交給律師處理。
軍方人士昨質疑這些軍品都非常新,與一般庫存品不太一樣。《蘋果》昨到高雄市左營大路附近查訪,「祥暉三軍百貨」業者表示,被套、軍毯和睡袋等軍品,一般軍品店都買得到。
貪小便宜划不來
許女士昨晚得知郭文中與軍方人士說法後不滿表示,品相很新是因為「從來都沒用過!」至於哪裡有軍品可買「我怎麼會知道?」她說,如果這件事她跟女兒都做假,可是要吃官司的。
一 名軍方官員表示,依據「國軍後勤補給」規定,軍品分為消耗與非消耗品,消耗品包括按時撥發的制服、內衣褲、鞋襪等,是供志願役官兵個人使用,不必繳回,非 消耗性的團體用品則須繳回,不能帶離部隊。他說,郭被指控帶回家的軍品除睡袋在外島部隊被列為個人抗寒裝備,屬消耗性軍品不必繳回,其他確實不能被帶離部 隊。
軍方人士強調,郭文中官拜海軍少將,若不含海勤加給,月薪至少11萬元,而被控帶回家的軍品加起來,總價約1萬元,很難想像會貪這種小便宜。但一名海軍前艦長直言,長期以來一般軍品管控並不嚴格,且消耗性軍品有使用年限,把核銷掉的棉被帶回家本來就不易被發現。
立委林郁方昨說:「當上將軍若還貪這種小便宜,實在划不來」,所有軍官都應潔身自愛。國防大學戰略研究所前所長扶台興也抨擊,「膽子大就貪大、膽子小就貪小便宜」,若軍中文化再不改變,未來軍紀問題只會更嚴重。
海軍官員昨表示,上月底接獲郭家人檢舉後,就立刻由監察部門派員調查,本月8日將全案移交軍事檢察官偵辦。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全案已交由海軍調查處理,「如果查證屬實,一定依法辦理。」 依軍法可判7年
律師岳珍表示,竊取軍品恐涉及業務侵占或竊盜罪嫌,需受軍法審判,依法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若在2006年7月以後的偷竊行為,將面臨一罪一罰的處置。
郭文中 小檔案
年齡:56歲
學歷:海軍官校正66年班
軍階:2010年少將退役
家庭:離婚,與前妻育有二女
經歷
.劍龍級潛艦海虎號副艦長
.「光華一號」成功級飛彈巡防艦艦長
.海軍官校教育長
.國防部參謀本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助理次長
.曾當選國軍楷模
資料來源:郭文中前妻許女士